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
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
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,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有效预防和治理事故隐患,减少一般事故,遏制重大事故发生,结合我报修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 考核对象
负有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的责任人,即工程部、多经部、保洁部、材料部、餐饮部、综合管理部、财务部各部门责任人。
二、 考核内容
1.一线部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,包括生产安全事故起数、死亡受伤人数和财产损失;保障部门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,具体指财产损失。
2.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:
(1)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南京白房房屋报修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制度》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;
(2)落实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,包括:落实安全生产会议制度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检查,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等。
(3)落实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,包括:落实应急救援预案,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,妥善处理善后工作,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。
(4)落实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,严肃处理责任事故。包括,发生事故后按规定及时上报,无瞒报、漏报事故,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,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等。
三、 组织实施
1.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分管领导考核相结合的方式。
2.自评考核。每年一次,由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总结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,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,进行自评考核,并撰写述职报告。
3.分管领导考核。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,对被考核人进行不定期考核。分管领导要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,了解情况,查阅有关资料和记录,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召开座谈会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。
四、 奖惩办法
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,根据签订的年度奋斗目标给予相应奖励;不能完成任务的,给予2000元惩罚。
凡发生重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,按照国务院302号令《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及上级有关要求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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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一0年七月